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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对未成年子女开展人格养成、生活技能、身心健康、习惯养成等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依法享有教育未…
《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