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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20.05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21.03.24
阅读:820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020 年 5 月


  前        言


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对其学习和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强。2019年3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首次发布了《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力求全面、客观反映我国未成年人的网上生活状态。


本次报告延续上一次的研究框架,在各级共青团和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以纸质问卷调查数据为基础,共回收有效问卷34,661份, 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学、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学生。报告聚焦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网络接入环境、应用使用特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安全与防护等,重点研判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建议。


主要发现包括:第一,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相当高。第二,互联网对于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持续增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第三,未成年人的网上学习与学校课堂教育深度融合,网上娱乐和社交活动在不同学历段呈现不同特点。第四,初中阶段是未成年人网络社会属性形成的关键时期,高中阶段进一步发展和巩固。第五, 目前的网络素养教育尚不够完善,网络操作技能、网络防沉迷知识、网上自护意识和能力需要得到加强。


《报告》提出的建议包括:第一,重视学龄前儿童的上网管理和教育,帮助孩子从触网之初就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第二, 从家庭、学校、政府、企业、社会等多个层面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风险。第三,针对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特点完善网络教育,重点将上网技能、防止沉迷、自我保护、信息甄别等能力作为必修课。第四,推动包括家长在内的全民网络素养教育。第五,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安全和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今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未成年人与互联网共同成长。我们希望通过持续跟踪研究,全方位展示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为企业履行责任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学校和家庭教育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报告核心数据


一、互联网普及情况

2019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 1.75 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


2019 年我国城镇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93.9%,农村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90.3%。


二、互联网接入环境


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 93.9%。


未成年网民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 74.0%。手机是未成年网民拥有比例最高的上网设备,达到 63.6%。


 三、互联网使用情况


未成年网民中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比例为 89.6%。未成年网民中上网玩游戏的比例为 61.0%。


未成年网民中看短视频的比例为 46.2%。


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相关情况


未成年网民通过自己摸索学习上网技能的比例为 65.6%。


未成年网民中认为自己对互联网存在依赖心理的比例为 17.3%。81.9%的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


五、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与防护情况


未成年网民中对网络权益维护或举报具有一定认知的比例为 75.3%。未成年网民中过去半年内未遭遇过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比例为 66.0%。


1 本次报告的调查对象为 18 岁以下的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未成年网民规模不包括 6 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样本。


2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19》,全国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不包含成人教育)人口共 1.88 亿。


第一章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情况


一、未成年网民规模与普及率


(一)总体情况。2019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 1.75 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93.1%,和 2018 年的 93.7%基本一致。



(二)城乡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情况。随着移动互联网向农村持续渗透,城乡未成年人数字差距进一步弥合。城镇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93.9%,农村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90.3%,差异较 2018 年的 5.4 个百分点下降至 3.6 个百分点。


  

(三)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初中、高中、中职学生互联网普及率分别达到 97.6%、97.6%和 99.0%,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也达到 89.4%。


二、未成年人首次上网的时间


互联网对于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日渐增强,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调查显示,高中和中职学生首次使用互联网在学龄前的比例为 15.9%和 10.7%,初中生增长至 18.8%,小学生首次使用互联网在学龄前的比例最高,达到 32.9%。  


三、互联网对于未成年人的积极意义


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认识世界、日常学习、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超过六成的未成年网民认为互联网是自己认识世界的重要窗口和日常学习的得力助手,超过五成认为互联网是自己娱乐放松的有效途径和便利生活的重要工具。


区分不同学历段发现,高中生网民由于网络使用技能和经验都较为丰富,他们将互联网作为认识世界窗口、娱乐放松途径、便利生活工具和自我表达空间的比例均高于其他学历段;中职学生网民将互联网作为社交渠道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学历段,达到 55.4%; 初中生网民对于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认可程度为各学历段最高,达到 70.5%。


 四、未成年人互联网接入环境


(一)上网设备使用情况。未成年网民在 2019 年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和电视上网的比例较 2018 年有所提高,使用台式电脑和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则有所降低。调查显示,使用电视上网的比例提升最为明显,由 46.7%提升至 56.7%;受到大屏手机对平板电脑的替代影响,使用平板电脑上网的比例由 37.4%下降至 28.9%。


城乡对比发现,城镇未成年网民使用各类设备上网的比例均高于农村,但手机使用比例差异最小。调查显示,城镇未成年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达到 94.0%,农村也达到 93.4%,相差仅 0.6 个百分点。农村未成年网民使用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比例较城镇未成年人存在较大差异,差距分别达到 15.7 和 10.9 个百分点。


(二)上网设备拥有情况。未成年网民中拥有属于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 74.0%。手机拥有比例最高,达到 63.6%;其次为平板电脑,为 24.0%。


五、未成年网民上网时长


未成年网民工作日日均上网时长在 2 小时以上的为 9.9%,节假日日均上网时长在 5 小时以上的为 10.4%。这部分未成年网民可能受到过度使用互联网带来的不良影响。


数据显示,小学、初中和高中生网民工作日日均上网时间在 2 小时以上的分别为 5.5%、7.4%和 10.5%,中职学生网民在 2 小时以上的达到 51.5%。


在节假日,各学历段日均上网时长均显著提升。数据显示,小学生网民在节假日日均上网时长超过 3 小时的为 8.5%,初中生网民为 20.8%,高中生网民为 35.9%,中职学生网民达到 59.2%。


六、家长对未成年网民上网时长的限制


调查显示,49.2%的未成年网民表示经常被家长限制上网时长。有 8.3%的未成年网民表示上网时长没有受到家长限制,与可能过度使用互联网的未成年网民比例(9.9%)比较一致。


家长对未成年网民上网时长限制情况:以 15 岁为界,家长对未成年网民上网时长的限制呈现差异。小学生和初中生网民(年龄一般小于 15 岁)经常受到家长限制上网时长的比例为 58.2%和 50.1%,高中生和中职学生网民(年龄一般大于 15 岁)经常被限制时长的比例下降至 27.9%和 16.2%。


第二章        未成年人互联网应用使用情况


一、整体情况


未成年网民经常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比例达到 89.6%。 上网听音乐和玩游戏是主要的网上休闲娱乐活动,分别占 65.9%和61.0%。上网聊天作为网上沟通社交的主要方式,占 58.0%。短视频作为新兴休闲娱乐类应用,占比达到 46.2%,较 2018 年的 40.5% 进一步提升。此处的网上学习包括利用互联网做作业、复习、背单词、在线答疑、网上课程学习等活动。


二、小学生网民上网经常从事各类活动的情况


小学生网民上网从事各类活动的比例,均较未成年网民平均水平偏低。其中,差异最大的是网上聊天、使用社交网站和网上购物, 分别较平均水平低 16.4、16.1 和 13.9 个百分点;差异最小的是网上学习、网上看动画/漫画和网上听书/听电台,与平均水平的差异均在 2 个百分点以内。


三、初中生网民上网经常从事各类活动的情况


初中生网民所有互联网应用的使用比例均高于未成年网民平均水平。相比其他群体,他们更加偏爱网上聊天、使用社交网站和网上听音乐,分别高出平均水平 15.1、13.8 和 11.2 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初中生网民经常在网上看动画/漫画和“粉丝应援”的比例为各学历段最高,分别占 35.8%和 11.8%。


四、高中生网民上网经常从事各类活动的情况


高中生网民经常使用网上购物、社交网站和网上聊天的比例均超过平均水平 20 个百分点以上,网上社会化活动比例明显较高。 他们经常在网上学习、听音乐、看新闻资讯、逛微博、逛论坛、听电台/听书的比例也最高。


4 此处的特指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使用新闻类应用、社交类应用、商务类应用的行为。


五、中职学生网民上网经常从事各类活动的情况


中职学生网民除网上学习、搜索信息、网上听书/听电台的比例偏低以外,经常使用网上购物、网上聊天、社交网站、看短视频的比例均超过平均水平 20 个百分点以上。他们经常在网上使用聊天、玩游戏、看短视频、社交网站、看视频、网上购物、看小说、看直播的比例也为各学历段最高。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学习的情况


一、整体情况


互联网已成为推动教育信息化改革和知识普惠发展的主要依托。调查显示,89.6%的未成年网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学习,较 2018年的 87.4%提升 2.2 个百分点,各类网上学习活动的比例均较 2018 年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通过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复习的比例较 2018 年增长最为明显,均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通过专业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学习的比例也较 2018 年提高 3.9 个百分点。


二、对网络学习的主观认知


调查显示,66.1%的未成年网民认为上网对自己学习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积极影响,较 2018 年的 53.0%提升 13.1 个百分点。其中, 认为产生非常积极影响的 14.6%,较 2018 年的 13.3%提升 1.3 个百分点;认为有些帮助的 51.5%,较 2018 年的 39.7%提升 11.8 个百分点;认为因上网时间过长而造成学习退步的占 11.4%,较 2018 年的 19.5%下降 8.1 个百分点。


不同学历段对上网不良影响的认识存在一定差异。小学生网民认为上网对自己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的比例最高,达到 12.9%;初中生和高中生网民分别为 9.0%和 9.7%;中职学生网民认为上网对自己学习造成不良影响的为 12.5%。


三、未成年网民学习在线教育课程的情况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网络基础设施水平、网络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在线教育行业发展基础日渐成熟,教育平台搭建、教师队伍建设、师生互动方式、课程专业细分等均取得显著进展。同时应注意的是,虽然目前在线教育平台种类繁多,但各平台教学水平参差不齐,虚假宣传依然存在,行业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如何利用在线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有效进行学习、消除教育资源区域性差异等问题仍需各方持续探索。


调查显示,初中生网民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学习的为 22.2%,比例最高。这一比例在高中生网民中为 20.1%,小学生网民中为 16.8%。


四、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的情况


互联网是未成年人进行自主学习的有力帮手。其中,以“慕课” 为代表的在线课外知识教育模式,5 作为“互联网+教育”概念的延伸,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自主学习平台。目前,我国已有超12500 门慕课上线,教育部推出 1291 门国家精品慕课,在校和社会学习者累计超过 2 亿人次。


调查发现,小学、初中、高中生网民随着学历段的提高,对利用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的接受程度明显增长,但中职学生网民在这方面存在差距。小学生网民利用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的为 30.7%, 初中生网民为 37.0%,高中生网民达到 42.6%,中职学生网民为23.1%。


五、未成年网民利用互联网做作业的情况


互联网让未成年人可以通过信息化方式完成作业,但这种模式引起的问题也引发争议。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 QQ 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指出学校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布置作业给家长带来了额外负担。2019 年 2 月, 教育部做出回复表示,“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 QQ 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减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以互联网串联老师、学生、家长三方的方式固然给教育工作带来很多益处,但更加合理的模式仍需摸索与实践。


调查显示,51.1%的初中生网民曾利用互联网完成过作业,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学历段。这一比例在小学生网民中为 44.0%,高中生网民中为 42.1%,中职学生网民中为 42.9%。


第四章        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娱乐和社交的情况


互联网对未成年人休闲娱乐方面的影响比对学习的影响更为普遍。如果家庭和社会不能对未成年人网上娱乐活动进行正确管理与引导,有可能影响到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此,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应分别结合自身职责,对未成年人网上娱乐活动推出保护性措施,在政策和机制上避免过度网上娱乐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


调查显示,听音乐和玩游戏依然是目前未成年网民的主要网上娱乐活动,分别为 65.9%和 61.0%。看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的比例保持较高增长,分别较 2018 年提升 5.7 和 6.4 个百分点。


一、未成年网民上网玩游戏的情况


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迅速,伴随智能手机的普及,向未成年群体的渗透更加快速。在此过程中,部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过度消费问题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为确保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行为在健康、适度条件下进行,政策层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2019 年 11 月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明确网络游戏行业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管共治格局。企业层面,人民网联合 10 家头部游戏公司在 2019年6月发起《游戏适龄提示倡议》,把游戏玩家分为四个年龄层级,提出相应提示体系,包括游戏内容、类型和运营等方面的标准。一些大型网络游戏企业也陆续在 2019 年升级了游戏产品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和防沉迷系统,让家长和老师可以对未成年人游戏账号的使用时长和消费行为进行监控。


(一)未成年网民上网玩游戏的设备。调查显示,61.0%的未成年网民会经常在网上玩游戏。其中,玩手机游戏的为 56.3%,玩电脑游戏的为 24.6%。手机是未成年人上网玩游戏的主要设备。


不同学历段对比发现,虽然小学生网民使用电脑和手机玩游戏的比例为各学历段最低,但依然达到 20.9%和 51.9%;初中生网民使用电脑和手机玩游戏的比例分别为 28.6%和61.2%,较高中生网民高出 1.4 和 2.0 个百分点。


(二)未成年人玩手机游戏的情况。相比电脑游戏,手机游戏在未成年群体中受众更广,且因其碎片化的使用方式更容易发生过度使用。调查显示,各学历段未成年网民玩手机游戏的比例均在五成以上,小学生网民玩手机游戏的比例达到 51.1%;初中和高中生网民分别为 61.2%和 59.2%;中职学生网民达到 71.7%。


(三)未成年网民玩手机游戏的时长。调查显示,未成年手机游戏用户中,工作日玩手机游戏日均超过 2 小时的达到 12.5%,这可能对其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段的手机游戏用户,工作日玩手机游戏日均在 2 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为 8.9%、13.3%和 15.4%,中职学生网民达 27.9%。


在节假日,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段的手机游戏用户,玩手机游戏日均在 2 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提升至 14.1%、22.5%和 27.3%, 中职学生网民达 39.0%。


(四)未成年网民玩手机游戏的付费情况。调查显示,玩手机游戏的未成年网民中,没有为游戏付过费的占 83.1%。2.0%的用户月均消费在 51 至 100 元,3.3%的用户月均游戏付费超过 100 元。


二、未成年网民上网看短视频的情况


短视频是近几年蓬勃兴起的互联网娱乐服务。2019 年未成年网民在互联网上经常收看短视频的比例达到 46.2%,较 2018 年的40.5%提升 5.7 个百分点,仅次于听音乐和网络游戏,成为使用最普遍的网络娱乐之一。


(一)不同学历段未成年网民收看短视频的情况。调查显示, 小学生网民收看短视频的比例达到 38.3%,初中和高中生网民分别为 52.7%和 52.4%,中职学生网民达到 70.3%。


(二)未成年网民收看短视频的时长。调查显示,收看短视频的未成年用户中,9.8%会在工作日收看短视频超过 2 小时;节假日该比例提升至 14.9%。


不同学历段区分发现,小学、初中、高中生网民在工作日日均收看短视频超过 2 小时的比例为 6.3%、10.0%和 13.8%,中职学生网民为 22.5%。


在节假日,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段短视频用户,日均收看超过 2 小时以上的分别提升至 9.6%、15.9%和 22.2%,中职学生网民达 32.6%。


(三)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需要关注。短视频题材内容丰富,且能够依据人工智能算法针对用户兴趣偏好定制推送内容,使得很多未成年人可能因受吸引而沉迷。同时,短视频网站是内容发布和运营平台而非创作方,平台的内容均为用户主动上传,这个过程中很难避免未成年人收看到低俗或不健康内容。虽然目前短视频企业已经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对用户上传视频进行审核,很多平台还拥有规模较大的人工审核团队,但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低俗和不良内容缺乏清晰判断边界,内容难以被彻底区分。


2019 年 1 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并要求“提升短视频内容质量,遏制错误虚假有害内容传播蔓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2019 年 3 月,国家网信办指导主要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并于 10 月完成 53 家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的覆盖。进入青少年模式后,用户的使用时段、服务功能、在线时长均受限,并且只能访问专属内容池, 侧重为青少年提供课程教学、书法绘画、亲子教育、人文历史、传统文化、手工制作、自然科普等内容。


三、未成年网民上网看直播的情况


未成年网民收看网络直播的比例持续提升,2019 年达到 19.8%, 较 2018 年的 13.4%提升 6.4 个百分点。这种增长一方面来源于网络直播在未成年群体中的渗透,另一方面也受到 2019 年新兴的电商直播产业快速发展的影响。


(一)不同学历段收看网络直播的情况。调查显示,高中生和中职学生网民经常上网看直播的比例分别达到 26.3%和 28.8%,初中生网民为 22.6%,小学生网民为 15.6%。


(二)未成年网民收看网络直播的时长。收看网络直播的未成年用户中,9.8%会在工作日收看超过 2 小时,节假日该比例则提升至 13.0%,同样存在可能过度使用的问题。


四、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社交的情况


(一)整体情况。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在网上聊天是未成年网民主要的网上社交活动,使用比例达到 58.0%,其次为社交网站上查看或回复好友动态,使用比例为 32.0%。未成年网民使用微博和论坛的比例偏低,分别为 10.6%和 9.9%。各学历段对比发现,未成年人的网上社交活动主要形成于初中阶段。


(二)未成年网民上网聊天的情况。网上聊天是未成年网民最主要的网上社交活动,小学生网民使用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学历段, 为 41.6%,其他学历段均在 70%以上。中职学生网民的比例最高, 达到 85.5%。


(三)未成年网民使用微博和论坛的情况。不同学历段未成年网民上网逛微博、逛论坛的情况比较接近。小学生网民使用比例分别为 2.8%和 3.0%,明显低于其他学历段。高中生网民上网逛微博、逛论坛的比例分别达到 26.8%和 24.9%,明显高于初中生和中职学生网民。


第五章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相关情况


在互联网空间,各类信息与服务以互联网为媒介提供给用户。在用户对互联网的依赖日益加深过程中,社会各界开始重视用户的上网技能学习能力、网上信息辨识能力、上网行为自控能力、网上自我保护能力等基本素质。


1994 年,美国学者首先用“网络素养”(Network Literacy)概念来描述个人识别、访问并使用网络信息的能力,并区分出计算机素养(Computer Literacy)和技术素养(Technological Literacy)。6 还有学者从社会认知理论出发,提出网络能力(Network Competence) 概念,包含互联网信息资源中的知识、使用工具获取信息的能力、信息的相关性判断的能力、沟通能力等。


今天,信息传播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网络在影响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同时,也承载了数字技术、资源整合、信息传播等多个维度的能力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内学者提出,网络素养应是一种基于媒介素养、数字素养、信息素养等,再叠加社会性、交互性、开放性等网络特质,最终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概念范畴。


未成年人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其网络素养不但影响个人身心发展,更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的认知和行为尚处在发展阶段,容易面临数字压力、网络成瘾、网络暴力、隐私安全等诸多风险,对于各类互联网信息和应用的辨别与使用技能需要长期引导、培养。因此,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应该成为国家、社会、学校乃至每个家庭都高度关注的课题。本报告重点调查了当前未成年人的上网技能学习能力、上网行为自控能力、网上自我保护能力。


一、上网技能学习能力


(一)未成年人上网技能学习渠道。调查显示,目前未成年网民上网技能学习主要依靠自己摸索,所占比例达到 65.6%;其次为向同学朋友学习,占 46.6%;通过学校学习上网技能的为 25.7%。


不同学历段区分发现,小学生网民依靠家长教育、学校课程学习上网技能的比例分别达到 39.9%和 29.5%,高于其他学历段;高中生网民通过自己探索学习上网技能的比例达到 85.8%;中职学生网民更加偏好与同学和朋友交流学习上网技能,占比达到 64.3%。


(二)未成年人网络教育课程。目前我国的网络教育课程以网络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知识为主,文明上网教育也受到重视,但是对于具体网络操作技能、预防网络沉迷、网络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还有欠缺。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中学习过以上知识的比例均未达到 60%。


二、上网行为自控能力


(一)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的主观依赖程度。2019 年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有依赖心理的比例较 2018 年有所降低。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有空闲就要上网)或比较依赖的为 17.3%,较 2018 年的 9.9% 低 2.6 个百分点;认为自己不太依赖或完全不依赖的为 44.9%,较2018 年的 41.4%有所提升。


区分不同学历段发现,认为自己对上网存在主观依赖的小学生网民为 11.2%,初中生网民为 19.8%,高中生网民为 29.5%,中职学生网民为 32.5%。高中生网民虽然课业压力更大,但其以网上社交、网上购物为代表的社会化应用比例高于其他学历段,互联网对该群体的粘性更高,这可能是主观依赖程度较高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对未成年人手机的管理方式。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在未成年人中迅速普及。是全面禁止手机入校还是进行合理引导,成为考验学校和教师的管理难题。国际上,尽管英国、法国等国已进行立法尝试,但并未完全达成共识。过度使用电子设备造成的未成年人视力下降也受到重视。2019 年,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要求“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现在,未成年网民中拥有属于自己手机的比例已达到 63.6%。


调查显示,81.9%的未成年人所在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15.0% 的学校允许学生带手机进校,但要将手机交给老师统一保管或者上课时关机或静音;3.1%的学校对于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还没有作出相关规定。


三、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一)未成年人对网上隐私的保护意识。在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辨别能力与自律能力的同时,必须从小培养他们在互联网世界的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我保护习惯。2019 年 7 月,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举办“清朗网络空间 伴你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发布《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 建议及时处理侵犯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网络社会组织督促并协助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尽快制定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调查显示,54.6%的未成年网民会有意识避免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41.3%会将网上个人信息设置为好友可见;29.8%会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之前征得父母同意;但是,也有 20.8%的未成年网民不具备上述任何隐私保护意识。


(二)未成年人对网络安全规定的认知。大部分未成年网民具备对各类网络安全规定的基本认知。调查显示,86.2%知道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营业性网吧;67.6%知道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63.1%知道不得故意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程序;56.6%知道网站搜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要征得监护人同意。但是,也有 9.9%的未成年网民表示对于上述各类网络安全规定都没有听说过。


 第六章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与防护情况


一、未成年人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情况


使用互联网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权利,但网络暴力、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屡禁不止,一些网站和 APP 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频频发生,严重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为此, 国家网信办于 2019 年 8 月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整合相关法律文件中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规定,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为儿童营造健康数字环境意义重大。《规定》特别明确,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比例低于整体网民。66.0%的未成年网民表示在过去半年内未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高于整体网民的 55.6%。这可能因为:一是未成年网民相比成年网民使用互联网的机会少,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性低;二是未成年网民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弱,虽然遭遇不法侵害但未能有所感知。


二、未成年人遭遇网络不良信息的情况


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产生很大负面影响,阻 碍人际关系建构,暴力和色情信息还可能成为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46.0%的未成年网民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过各类不良信 息。其中,遇到炫富类信息的占比最高,达到 23.5%;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消极思想内容的占比也均超过 15%。


各相关部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不良信息进行了集中治理。中央宣传部、国家网信办、教育部等在 2019 年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类 APP 专项整治,集中清理网上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严格“进校园”审查备案制度,查处“互动作业”等 10 余个违法违规产品,清理下架 200 余款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应用。各级“扫黄打非”办会同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开展“护苗”行动,及时发现并清理了包括“邪典”动漫、儿童色情视频和其他侵害未成年人的短视频、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等一大批网络有害信息。


三、未成年人遭遇网络暴力的情况


网络暴力主要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他人实施辱骂和言语攻击, 可看作是社会暴力在网络的延伸。社交网络的高速发展为网络暴力产生和蔓延提供了滋生环境,网络身份具有匿名性,用户在网络上缺乏理智的言行会煽动其他网民情绪。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对于网络暴力的抵御能力低,愈发需要受到重视。


调查显示,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 42.3%; 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达到 22.1%;个人信息未经允许在网上被公开的比例达到 13.8%。


四、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维护认知与接受程度


(一)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维护认知情况。2019 年,未成年网民对通过互联网进行权益维护的认识水平较 2018 年有所提升。调查显示,知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对侵害自身的不法行为进行权益维护或举报的达到 75.3%,较 2018 年的 69.1%提升 6.2 个百分点。


(二)不同学历段对网络权益维护的认知情况。各学历段对于网络权益维护的认知均较 2018 年有所提升。小学生网民的认知比例为 66.3%,增加 7.3 个百分点;初中生网民的认知比例为 77.9%, 增加 8.2 个百分点;高中生和中职学生网民的认知比例也分别增加了 4.7 和 5.4 个百分点。


第七章        主要发现与建议


一、主要发现


(一)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已相当普及。2019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 1.75 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93.1%(2018 年为 93.7%),小学以上各学历段普及率均超过 97%。城乡未成年人的数字差距进一步弥合,两群体的差异较 2018 年的 5.4 个百分点下降至 3.6 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使用将从“增量”阶段转向“提质”阶段,重点是如何利用互联网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生活、学习。


(二)未成年人学龄前触网比例显著提升。互联网对于低龄群体的渗透能力持续增强,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这对家庭的上网技能教育、网络内容监督管理、互联网企业针对性保护机制均提出更高要求。家长必须有能力对孩子使用手机进行正确管理和引导。政府应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不良内容可能对学龄前儿童造成的影响,而且需要提供优质网络内容。互联网企业应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学龄前儿童保护机制。


(三)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呈现新的特点。学习、听音乐、玩游戏位列未成年网民上网经常从事的各类活动中的前三位。网上学 习方面,未成年人的网上学习与学校课堂教育深度融合,做作业、复习学过的知识、在线答疑、背单词占很大比例,更多表现为课堂 教育的延伸。网上娱乐方面,听音乐和玩游戏仍然是最主要的娱乐 活动,看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的比例分别比 2018 年提升 5.7 和 6.4 个百分点。上网聊天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网上沟通社交方式,占 58.0%。


(四)初中是网络社会属性形成的关键期。调查发现,小学生从事各类网上社会化活动的比例均明显低于其他学历段,但在初中开始出现增长,并且部分活动在高中阶段的增幅出现下滑。未成年人上网聊天、使用社交网站查看或回复好友状态的比例,从小学到初中显著增长 31.5 和 29.8 个百分点,而从初中到高中仅增长 6.5和 9.9 个百分点。这表明初中阶段是未成年人网络社会属性的形成期,高中阶段是对其网络社会属性的进一步发展和巩固。


(五)未成年网络素养教育体系需要完善。调查显示,目前有65.6%的未成年网民主要是通过自己摸索来学习上网技能,通过学校学习上网技能的比例仅为 25.7%。我国中小学尚未形成统一的网络教育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师资培训等都还有待加强。学校的网络素养教育中,具体网络操作技能、网络防沉迷知识、网络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尽快弥补短板。


二、建议


(一)重视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上网管理和教育问题。目前小学生在学龄前就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已达 32.9%,预期将有越来越多。


未成年人在学龄前就接触互联网。单纯的限制难以达到效果,对孩子上网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才是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正确方式。建议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榜样,尽可能增加亲子互动,避免“将孩子交给网络”。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保护机制、应用程序和内容产品,提供积极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化娱乐内容,为家长提供简单易操作的管理工具。


(二)采用多种方式降低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风险。家长应提高对未成年人日均上网时长的重视,教育引导孩子合理规划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和内容。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产品的管理,同时密切关注可能过度使用互联网的学生家庭情况,对有困难的留守或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关怀,避免孩子将上网作为精神寄托。互联网企业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完善实名验证、时长限制、内容审核、偏好推送等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软硬件、操作系统、运营商等多方面技术能力,形成统一联动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机制。


(三)网络教育应针对不同学历段未成年人的特点。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会属性在初中开始形成,高中得到巩固,应基于这一特点进行差异化教育。针对小学生网民,应注重上网时长的管理,培养孩子对互联网的正确认识,鼓励孩子利用网络汲取健康有益知识, 避免过度的网上休闲娱乐。针对初中生网民,应侧重其互联网应用技能的培养,重视文明上网、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针对高中生网民,应锻炼其在网络信息甄别、工具使用、创新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对社会的正确认知,并鼓励其利用互联网提高创造能力。


(四)着力推动包括家长在内的全民网络素养教育。虽然很多


中小学都已设置了网络教育课程,但目前对于网络素养教育整体尚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建议着力推进网络素养和教育方式研究,明确新时代青少年群体的网络素养内涵,将上网技能、安全防护、信息甄别等能力作为网络素养教育的必修课。在此基础上,将网络素养教育拓展至全民,纠正家长、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错误认知,使家长具备管理和引导子女正确上网的能力,消除其对互联网不良影响的焦虑心理。


(五)提升未成年人网上自护能力并完善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推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传播暴力色情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实施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并推广全网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构建标准明确的未成年人“内容池”机制,设置显著的未成年人不良内容举报投诉通道。在社会层面,定期对未成年人网上自护意识和能力进行调查,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并在校外打造具有公信力的专业咨询服务平台(如共青团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